锅煮了。
至于慢慢浸泡充分浸出血水这种操作,在草原军中肯定是不可能的。没有浸出血水也没焯水的大块羊躯,直接烧煮会产生巨量的血沫子,也没有伙兵会把沫子撇掉,就直接分给将士。
但包括赵云本人在内,没有任何人对羊汤表面那寸许厚的腥臊血沫表示嫌弃,全都是一点不剩喝了下去。
肉汤里也没有任何压制异味的香辛料,只有盐和羊,这个季节也搜不到野韭菜花。
草原上轻装行军就是这么艰苦,能喝上骚臭的热羊汤,已经是难得的享受了,至少比吃又冷又硬的肉干好得多。
吃喝完后,大部分士兵也没有足够的清水洗净头盔,只是抓几根枯草把头盔内壁稍稍刮干净,就重新扣在头上了。
只有赵云这样的高级将领,能享受凉水洗头盔后再戴的待遇。
部队收拾停当后,纷纷上马列阵。
赵云也精神抖擞最后巡视了一圈,大声喝令激励士气:
“将士们,田参军已经查明道路,今日就有可能遇到速仆延部的外围驻地!这时节,速仆延人肯定都沿着乌辽水畔扎营,我们只要冲到乌辽水,沿着河行军就能找到敌人了!
大伙都打起精神来!好好打完这一仗,我们就能享用速仆延部的营地,有足够的牛羊、柴草和干净水源!”
众将士齐声附和喊了几嗓子,寒气似乎也被驱散了些,赵云便点钢枪一招,让部队继续前进。
马蹄在枯草斑驳的半硬冻土上飒沓奔腾,狂风呼啸而过。赵云却没有觉得寒意难耐,反而对身上装备的御寒效果颇感满意。
他们这支部队,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铁甲的,只有需要负责冲杀的重骑兵有配铁甲,而纯粹骚扰游斗的弓骑兵,都是轻甲,这样才能确保马匹的负重不会太重。
即使是重骑兵,行军的时候也不会披铁甲,都是捆扎好了放在备用马的背上驮着。
此时此刻的赵云,也是穿着一件类似皮甲的双层袄,保暖效果非常好。
袄子外层是刚鞣制过的羊皮,比胡人那种直接拿生皮革裁切的袄子要柔韧性更好,能保存的年限也更久。袄子的内衬则是熟丝绸缎,当然如果是普通士兵的皮袄的话,内衬就是廉价的生丝粗帛。
内外两层之间,夹着的填充物是梳洗净化后重新晒干的羊毛——诸葛瑾在让军中裁缝们赶制这批夹袄时,一开始也想过直接填塞棉花,无奈这个时代棉花还没普及,连作为观赏作物的“白叠子花”都找不到几盆,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