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名单”,都不准用,也不错。
那……
米国这边更加不会同意了。
开玩笑,都这样做了,我们的运动员还剩下几个?
奥运会还参不参加了。
绝对不行。
我们都是“持证嗑药”的传统,优良传统不能丢。
苏神又提了几个明明挺起来很公平,全世界也都在遵守的规则,结果人家就是一个动作,三个字,摇头+不可能。
灯塔大国的世界特殊性,顿时凸显。
而他们不知道,苏神这都是在引导整体节奏,一步一步突进,苏神的最终目的,可不是在这里,而是在米国运动的根基和摇篮————NCAA。
在后世,一直到几十年后,米国也一直拒绝把他们的体育人才宝库NCAA联盟的运动员,纳入国际反兴奋剂组织当中去。这也让2020年米国自己推出的所谓允许其国内法院对有米国运动员参与的赛事中使用兴奋剂的行为作出刑事判决草案,看起来很“伟光正”的草案,却让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根本“不以为然”。
看起来草案很强大,此法案涉及范围可不仅是米国运动员,而是只要是有米国运动员参加的国际赛事,甚至包括有米国赞助商乃至转播商参与的国际赛事,无论来自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任何获奖运动员,只要兴奋剂检测呈阳性,米国司法机构都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最高可达100万美元罚款和最长10年的监禁。
但是你细细一品就就知道了,为什么国际奥委会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根本对这个提案不感冒。
因为这个草案主要是针对的对象是“米国运动员参加的国际赛事”。
而真正的根基,隶属于米国本土赛事以及他们的体育人才库NCAA,却丝毫都不提及。
用国际奥组委的一段话,你就可以明白,这其中的猫腻——
“我们一直鼓励米国各大职业联赛和米国大学体育联盟(NCAA)接受《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因为米国绝大部分最受欢迎的运动员都来自这两方。但很不幸,米国的这一新法案将其排除在外,而它们至今也没签署《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而作为全球反兴奋剂的最高主管机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的表达更为直接,主席班卡在声明中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代表所有利益攸关方问一句,这个旨在保护运动员并要求‘长臂管辖’的米国法案,为何把极受欢迎米国职业联赛和大学体育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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