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沙威轻轻摊了摊手,“这位冉阿让先生不止是偷窃,他犯了更严重的罪——他用工具破坏了店主的房屋、然后入室行窃,这都属于法律上的加重情节。至于他偷的东西价值多少反而在其次……比起当时那些被直接枪毙的盗匪来说,他仅仅被判五年苦役已经算是走运了。”
沙威的解释,具有一定的逻辑合理性,至少让夏露稍稍认同了他的观点。
乱世当用重典,在那个极度混乱的时期,法律必须比平常更加无情。
可是,即使如此,为了一块面包,真的就该被判五年苦役吗?一个人为了养活自己饥饿而且年幼的外甥子女,去偷窃面包,真的有这么不可原谅吗?真的就必须用苦役来偿还吗?
夏露又看了看此时餐桌上精致的甜点和馅饼,这些食物色香味俱全,而且大部分肯定吃不完只会被倒掉,一时间她深刻地感觉到了社会的讽刺。
社会的罪孽,似乎比这个冉阿让的罪孽更加深重。
“那后来呢?坐了五年牢之后,他又怎么成为了您一生之敌?”夏露勉强压住了心中的烦躁感,努力用平静的语气追问对方。
“首先我要纠正您一下,他不是坐了五年牢,而是十九年,因为每次服刑到了中途,他就要越狱,连续四次越狱失败,每次都给他追加了刑期,最后这个倒霉蛋服了足足四倍的刑期。”沙威一边说一边冷笑了起来,“他的所作所为,一方面足以体现出他的怙恶不悛,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他胆大妄为,蔑视一切法律和原则。”…。。
夏露对此也有点无力吐槽。
毕竟她也无法想象,每次只剩下一两年刑期了,这个人为什么非要越狱给自己徒然增加了十四年刑期。
“坐了十九年牢之后,他终于出狱了,然而他的本性却没有因此改变,他跑到了一座名叫迪涅的小城,再次偷窃和抢劫,然后在被抓捕之前逃亡,接下来许多年,他杳然无踪……直到最后,我在一个名叫滨海蒙特勒伊的城市逮住了他——您猜怎么着?他这些年当中改名换姓,给自己换了个马德兰的姓氏,然后改进了当地制造业的生产工艺,因此发了家,成为了一个富有的工厂主,因为他在实业上的成就,他甚至在1821年左右得到了当时波旁内阁的表彰。
他还用他的钱到处施舍,换取名望,最终竟然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市长,在市长的任上他政绩斐然,居然用更少的征税成本就让城市上缴了更多的税收,又一次得到了政府的表彰……嘿,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恶棍!但即使如此,我最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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