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行才是。”
上面这段话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朱元璋定过两次诸王与公主的岁供,第一次定得太高了,后来因为缺钱,朱元璋就改了一回,将亲王的岁供定为“万石”,而尚未之国的则更少,只有三千石。
实话实说,如果大明全国的藩王都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高务实今天就敢代表文官集团表明立场:以后永远不在藩王禄米问题上叽叽歪歪。
为啥?因为宗室虽多,但王爷还是比较有限的,而且按照前一次开藩禁改革过的制度,王爷的数量也很难大幅增长。
在这样的假设之下,一年不过二三十万石大米的支出,户部还真不当回事——毛毛雨啦!要知道,理论上光是每年从南方运送到京师的粮食就高达三百多万石(这只是南方送来的,另一少部分由北方省份负责)。
虽然朱翊钧很兴奋,但很可惜,高务实的话还没说完。高元辅等皇帝说完,微微一笑道:“皇上,禄米只是小事,还有更重要的……王田。”
朱翊钧愣了一愣,迟疑道:“王田也要动吗?”很显然,在这件事上,皇帝是有些犹豫的。不对,应该说是非常犹豫的。
但高务实很认真、很严肃地道:“是,皇上,王田才是更重要的。”
这是肯定的,明朝亲王最大财政来源其实就是庄田,也就是高务实所说的“王田”。
众所周知,明朝土地兼并十分严重,皇帝带头兼并土地,设置有大量皇庄。上行下效之下,随着皇庄的发展,藩王庄田也日益增多。
而王庄土地来源,原本主要是皇帝的赐地。据《明实录》记载,从明太祖朱元璋起,历代皇帝基本上都进行过大规模赐地,土地少则百顷,多者数万顷。
假使赐地还算“合法”,那王田另一个来源就明显不合法了,因为这就是占夺和投献。占夺就是抢占农民土地,投献有两种形式,一是将自己的土地献给藩王,以求庇护,一是由权贵的豪奴或地方恶霸妄指民田为官田、荒地,将其进奉王府,结交藩王,获得重奖。前者毫无疑问是违法,后者则是钻法律漏洞,在这个时代而言,本质上也是违法。
例如:《陕西通志》记载,明末,秦王在西安府属有庄田8900顷以上,还占有483处,桑园3处。楚王、韩王、肃王等占有庄田均有数万顷,仅佃户就有数万人。河南的土地被周王、赵王、郑王、唐王、潞王等占据大半,农民流离失所,原历史上的朱翊钧还不断赐给自己宠爱的福王朱常洵土地,曾一次性赐地就达四万顷——本来想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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