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是个标准的落后国家了,不要说和欧洲国家相比,在东亚连日本都不如。”
在艾志新看来,明政府的税收普遍存在征收效率太低的问题,征收环节中损耗极大,跑、冒、漏严重。说是大量征发使用无偿的“皂隶”来办事,实际的隐性人事成本大的惊人。
要建立自己的税收队伍并不容易,特别是这支税收队伍在保持效率的同时还得大致保证大致的“廉洁”――即使是在21世纪,有着制度保证和无数条文规章和内控稽查手段的现代税务机关里,照样有人出身贫寒却在开宝马住别墅。
要以元老院现在的教育和行政体系来组建一支艾之新还看得过去的队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再者直接征税的问题甚多:第一是耗费人力,过去农业税没有取消之前,征收农业税消耗的行政人事成本往往抵消了征收来得税款;其次是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因为征税引发的矛盾甚至暴乱,古今中外都不乏其例。最后,现代税务是建立在现代财务制度上的,而大明的工商户使用的还是四柱结算法,较小的店铺甚至干脆只有流水账。
要推行新税法,就必须改会计制度,要让商人习惯于现款不过夜,强迫他们采用银行票据交易,而不是直接用现金……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是收税却是迫在眉睫。
如果采用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过去他们实行过得“合理负担”。即由元老院提出“负担”总额,再由纳税户开会评议,各自自报承担份额。这种征收办法阻力最小,现在广州已经建立了工商业联合总会,采取这种方法很容易见效。但是艾志新认为这是过去他们缺少政权组织的时候采取的便宜之计。
如果采取这样的办法,那么税务机构制定的各种税率就毫无意义了,因为要么征收的税额低于税率,直接向工商户让出了利益;要么高出税率,那么税收就变成了“摊派”。加重了纳税户的负担。
最大的问题是:一旦采用这样的做法,势必要通过工商总会和各个行业公会,等于让这些机构操持了税务权力,容易造成税务分摊不公和合法的逃税。
艾志新认为,虽然广州的商铺没有现代会计制度,但是大多数商铺都采用四柱清算法,营业情况有账本可稽。而且明代无论官方还是民间,记账算账基本上是按照这套会计法,懂的人很多,可以找到不少现成的“账房先生”暂时利用。
利用这些特点,他决定采取“自报实缴,轻税重罚”的模式来征收,由工商户自己进行报税,税务部门定期随机抽检各家店铺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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