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
因斯镇曾经的‘上等人内环’,一座喷泉前搭起了两人高的木台。
午前,他们的新主人,佩姬·斯特里特将在此发表讲话。
由于是矿工们的好姑娘,许多衣不蔽体男女的早早来此,占据了最前排的位置——这让许多小商人不满。
罗兰一行被特别对待,同镇长、豪商和镇上的官员们一起,坐在了带有遮阳棚和避风帐的大棚子里。
佩姬姗姗来迟。
不过她一出现,就引起了全场欢呼。
这不亚于一个最著名的歌剧演员,甚至大逆不道地讲,女王到因斯镇,最多也就如此待遇了。
“她可真受欢迎。”
萝丝托着腮,两条腿并着,踩在前方的板子上。
“佩姬!佩姬!佩姬!”
“我们真正斯特里特来了!”
“是——我们的好日子来了!”
矿工们纷纷摘了帽子,握在手里举起来挥舞。
女人抱着孩子,也跟着自己的男人一块嚷。
广场上热闹极了。
此时该配上些色彩鲜艳的布带和气球,再几声响亮的礼炮,华美的马车和血统纯正的骏马——那就更像白金汉宫的胖姑娘出行了。
佩姬自己也这样认为。
她能感觉到,那聚焦在自己脸上的一道道几乎要将她融化的炽热视线。
她仿佛在这欢呼中多了一副翅膀,生出蹄,长出鳍,遍身鳞片。
这是个伟大的时刻。
而伟大的人总与众不同。
‘这全是效忠我的人。’
她想。
沸腾的人潮以难以想象的狂热挥舞着丝巾、布条和呢帽,喊着佩姬的名字,或‘斯特里特家族永远长存’——这不亚于一次小型神迹:
在这众生苏醒的世界里,最廉价、也最昂贵的神迹。
‘只要我手一指,不该流的水就流,不该化的冰便化。我能让羊毛长了又生,生了又长,能让穷人富了又穷,穷了又富。’
隽永辉煌的嘈杂祝福中,佩姬忽又想到老管家对她说过的话。
只要我手一指。
只要我。
我。
她紧了紧披着的玫瑰色斗篷,雍容优雅地向那些迷信伟大的凡人微微颔首——
于是。
他们给了她更伟大的神迹。
沸腾的人群炸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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