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愿意聆听。
他说的断断续续,将一个庸俗无聊的故事讲得比故事本身还要庸俗无聊。
——济贫院除了流浪汉和无家可归又干不了夜活的女人外,最多的就是孩子。
约翰·韦尔斯能用这些孩子干什么呢?
答案不言而喻。
“那时候,我还在南部。借着一个机会成了院理事的听差…”
他向面前最接近神明的少女忏悔,希望通过她,能将自己的悔状递达神国,希望万物之父怜悯自己的孩子,请祂不要加罪他唯一的后代…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少…”
“也许几十个…或许几百个…”
那些还没有知事的男孩女孩,在懵懂中怀着期望,被哄去了不同的、能够‘吃饱穿暖’的‘好地方’——他们中幸运的成了享乐的玩具,不幸的则成了生活用品或家具。
更不走运的,则变成用来宴请的消耗品。
约翰·韦尔斯亲眼见过那些不仅止于血与肉糜的残酷场景,亲眼见过他们变成了猎犬、猎犬的妻子、马的妻子或便桶,成为了一些神神鬼鬼仪式上的‘恩赐’,或者再也不准直立行走的抹布。
老韦尔斯早做好准备,他不必忏悔,也知晓自己死后去哪。
可现在他开始恐惧了。
他不会死在晚冬,慢慢变得有钱,可以随意挑选服侍他的仆人。他可以重新开始收藏艺术品,到剧院打发闲暇,去各式各样的沙龙与各式各样的人谈论国家大事或赛马、槌球、拳击。
他甚至能偶尔打猎,哪怕在林间散上半个下午的步,由仆人服侍着喝上两杯。
他有了孩子。
没准以后会有更多的孩子。
他还要再活十年…
不。
二十年。
他不想受罪了,也不想让他的后代受一丁点罪——他得想办法将坠向另一头的天秤拉回来。
“只要您去做,万物之父就一定看得见。”
少女一如既往的温柔,并给出了一个令他安心的答案。
老韦尔斯决定。
他要用未来收益的五分之一…
不。
至少一半。
捐给教会和伦敦城的济贫院。
他要赎自己前半生犯过的罪。
就像仙德尔说的。
只要他做。
万物之父就一定看得见。
老人哭肿了眼,当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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