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后世立法机构的不同,宋朝的立法院只有立法的权力,不含其它权力,而且,赵楷并没有放弃皇权,立法院还是屈居在皇权下,但是赵楷还是给予了立法院足够的权力。
立法院对民事诉讼,拥有直接立法的权力,可以全权做主,不需要皇帝的点头,但是在军事法和政治法以及一些重大律法上面,还是必须要有皇上点头。
关于立法院的内部结构,目前已经决定的有立法院院长,左右副院长,帮助院长打理政务,然后还有四大参知政事,简称参政,分别代表士农工商。
也可以说是四大护法。
因为他们四人就代表着四大阵营,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大大的削弱了院长的权力。
底下设立一百名立法司,这一百名立法司分别是从士农工商四个阶层挑选出来的,每个阶层二十五人,但是他们不是官,而是吏,他们不享有官员大部分待遇,哪怕是薪俸都只是最底层的,但是他们的地位却得到了不少的提升,是可以直接从立法院入仕途,这无疑又增加了一个入仕途的途径。
但是这一百名立法司两年将会轮换一批,这其实也是皇帝集权的一种方式,当然这种轮换也是非常有必要的,立法院立法关键是从百姓出发,要是总是不换,势力一旦形成,那肯定会变成政客的必争之地。
而立法院院长赵楷不想从朝中大臣挑选,而是从地方上挑选,正如秦桧所料,其实这个人选李奇早就设计好了,正是潭州知府毛舒,李奇是一个字也没有说,赵楷都非常自觉的任命毛舒为第一任立法院院长。
除此之外,刑部改成司法院后,内部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权力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司法院的出现无疑将手中的权力更加突出化了。
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审查权和审判权。
开封府尹和刑部尚书这两个职位按道理来说,开封府尹相当于市长级别的,管理开封府的政务,但是他也拥有审查权和审判权,而刑部尚书就相当于最高公安局局长和最高法院院长,同样也拥有这两项权力,这就重合了。
由于立法院和司法院的出现,赵楷决定免除开封府的审判权和审查权,将审查权归交给司法院,那么审判权的话,将全部交给大理寺,这大理寺也因为两院的存在,变成了一个极为特殊的部门,他的存在就是为了将两院联系在一起。
因为二院是互不干涉的,但是一个执法,一个立法,不可能完全没有联系,所以你必须得添加一个东西进去,将二院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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