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官,也有一颗“爱民之心”,出于怜悯,面对所请还是会把债主找来,判减少个三两年的利益,乡贤们当然也要给县尊面子,如此一来,上告的小民还有什么不满意的?若是再纠缠下去,乡里还要不要待了?就不怕乡邻戳脊梁骨,谩骂贪得无厌、不知感恩?
也有不愿借贷的,但是,你不借,自有他人借,而拥有自己土地这样的诱惑,实在不是一般人小农能够抵挡住的,而一旦在拮据上签下自己名字,那被套牢是注定的事。
当然还有想尽办法把借贷提前还清的,不管是偷也好,抢也好,真有人做到了。然而,旧贷之后还有新贷,生产经营过程中总有各种困难,各种风险,只要有需要,那么乡贤们大方得很,也愿意伸以援手.
渐渐的,很多地主便发现,在现行政策环境下,这借贷生意可实在赚钱,既能合理合法规避土地集中带来的高额地税,在收益上也未必比把土地都集中在自家名下要低。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聪明人”开始把目标投向那些原本的自耕农了,有困难自是雪中送炭,没困难制造困难也要借钱、借粮给你的。
这还是收敛的,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更会想方设法把你搞得破产败家,再用一纸贷约来“拯救”,然后也不要你的土地,留着耕作生产还债。
至于逃债,且不说官府的保护,人逃得掉,地难道还逃得掉?至不济,还能把地收回来,再交给其他农民耕作。
这样一番操作,河清县土地兼并的情况是得到有效控制了,但农民们的生计,却没有根本的改善,甚至有恶化。
而通过借贷方式对普通农户的控制与剥削,也未必比基于土地的人身依附情况要轻,就这,还是乡绅贤达们向朝廷妥协、响应官府改革的结果
如此之下的河清县,可想而知是怎样一种情况。当然了,没灾没病的情况下,农民们的日子还是能继续过着走的,甚至呈现出一种稳定的气象,然而这等秩序下的小农小户们,实在处在一种无形的更加让人窒息的氛围之中。
而除此之外,陈若愚还有骚操作,比如在土地等级上大作文章,乡绅的土地记为中田、下田甚至贫田,普通小民的田,则一律为上田、中田,照此收税。
这也是税改过程中频频暴雷的状况,也是新税制下主要矛盾之一,在有些百姓开来,新税制还不如过去依人头缴纳两税。至少在富庶地区,经济发达,土地产出多,人口殷实,即便朝廷在定税额的时候有所偏向,分摊到个人,需缴的税也不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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