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勤者亩多四五石余”;而豆类“种葛豆者亩收一二石”。而即便是同一种作物在不同的地区产量也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很难统计究竟中国当时农业生产力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为了能更好的对后文进行说明,在此我们以栾成显先生的《明代黄册研究》中的大概率数据取中间值——也就是每亩田亩产两石来作为当时的社会普遍生产力,而朱元璋所有的行政政策,实际上都是以当时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的。
朱元璋
根据《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明朝的一石米约重153.5斤。当然这个斤不是现在500克的斤,而是明代594.6克的一斤。以《明会典》之中的记载为根据,我们发现对于服役中的成年军人来说每月要消耗0.7石粮食,而按照当时的农业平均生产力每亩田生产两石粮食,每三个月收获一次,那么一亩田即使是冬季也能够收获粮食,也是远远不能供养一个士兵的。在明朝虽然每月0.3至0.5石口粮十分普遍,但并不代表这一数额能满足人的实际需求。天顺元年,京都尚衣监军匠“原给月粮四斗,各以艰苦上陈”,于是月粮增为每月五斗也就是0.5石。
由于在这次口粮增加以后,他们并没有提出更进一步的增加口粮要求。因此我们可以在此假设保证个人行动正常以及营养最低口粮限度是0.5石。
综上所述,以一家五口——两个老人,一个孩子,一对夫妇这样正常的家庭结构为例(再次我们刨去男女老幼之间的生理差异,以及各种特殊情况下如女性怀孕、过年过节等的额外口粮开支),平均每人每月消耗0.5石粮食,总计每月消耗2.5石粮食,每年则需消耗30石左右的粮食。因此仅仅为了温饱,每户家庭至少必须拥有15亩以上的土地,否则这种家庭是无法生存的。
根据《明太祖实录》洪武三年和洪武24年的数据,当时土地丈量有387万余顷,平均每户土地36.27亩,假设每亩土地需要0.5石的种粮等再生产成本(在此地再生产成本以《明太祖宝训》为依据,表明明太祖认为农民想要进行正常的再生产,必须要至少拥有这么多的存粮)以及0.08石每亩的土地税粮。最后农民可以净收入51.5石粮食,虽然略高于30石左右的粮食消耗,但是全家距离富足有余还略显不足。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明朝建立初期农民的日常生活是十分艰苦的,因此朱元璋的施政是以农民为基本的。
元顺帝剧照
以《明太祖实录》和《明太祖宝训》为例,至少在洪武年间明朝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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